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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中小企业减负,民盟中央建议社保税务征管设3到5年过渡期(3)

2019-03-01 16:54:45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企业补贴农民工入社保

提案建议,在自愿基础上,允许企业提供适度补贴,帮助进城务工人员加入居民类养老和医疗保险,满足合规要求。《社会保险法》规定企业员工均要参加基本社会保险,实践中约2亿的进城务工人员未能依法参保。可打通职工类和居民类社会保险,允许企业提供一定的缴费补贴,在征得务工人员同意的基础上,让其加入居民类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满足《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要求。从现实情况看,这才是实事求是地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社保权益的做法。

汪德华表示,当前企业合规参保存在较大的结构性差异,民营中小企业的实际缴费仅为其依法应缴的20%以下。与之对比,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等大企业,则基本能做到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企业实际缴费至少达到其应缴的70%。

汪德华认为,“严征管、降费率”可能使民营中小企业遭受双重挤压困境,直接原因是企业依法参保状况的结构性差异,深层次原因是现行职工社会保险制度与现实国情有脱节之处。因此,需要从实际出发,在以较大力度普惠性降费率之外,还应多管齐下,及时出台对民营中小企业有所倾斜的政策。

此外,提案还建议按照相关文件,调整缴费基数上下限政策,形成合理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避免对低收入群体的制度性挤出。同时,应明确职工养老保险未来资金缺口的弥补渠道,切实提升企业预期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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