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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跃疯人院”续篇:2000家国企医院断奶后自救(6)

2019-01-18 09:29:15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2015年8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采取分离移交、重组改制、关闭撤销等方式,剥离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和所办医院、学校、社区等公共服务机构。

2016年 国务院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年内出台剥离国有企业办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机构的政策措施;2018年年底前完成企业办医疗、教育机构的移交改制或集中管理工作。

2017年8月 国资委、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和国家卫计委联合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制定出国企医院剥离的四种路径:移交地方管理;实施关闭撤销;资源整合;重组改制。并重申改革目标与时间表:2018年底前完成企业办医疗的移交改制或集中管理工作。

2018年3月 国资委、发改委、财政部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独立工矿区剥离办社会职能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大型独立工矿区企业办医疗机构应尽可能移交地方政府、专业化机构或企业管理,不具备市场竞争力的应予以撤并,从2019年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医疗机构提供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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