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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瑞解约大学生应提供更多补救 三方协议只产生合同法效力(4)

2019-01-07 09:32:50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毕业生与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并不必然进入劳动关系,且尚未毕业的在校学生,也不属于劳动法意义上适格的劳动者主体。这表明,三方协议对于学生和用人单位的约束力要远远小于《劳动合同法》。

此外,在招聘实践中,学生违约比用人单位违约更常见。

冯丽娟说,近年来因为工作机会多,大学生签好三方协议再违约的情况更多一些,特别是名校的毕业生,一般企业也不太会认真追偿。虽然因为人才难得,企业一旦决定后,会比较快地签订三方协议,约束学生再找工作的行为,但即使如此,学生违约的情况还是不少,为了更好的工作机会,很多学生和家长愿意支付违约金。

熊丙奇认为,学生违约毕竟是个体的情况,与企业大规模违约造成的影响不同。与企业相比,学生是弱势的一方,法律也应该更多地尊重个体的选择。

企业能做的不仅仅是赔偿

迈瑞的解约声明中承诺对所有解约学生支付违约金每人5000元。熊丙奇认为,学生所需要的并不是赔偿金,而是就业机会,有不少学生因为与迈瑞签订了三方协议而错过了校招的黄金期,这个是无法用赔偿金来弥补的。

李干说,企业支付赔偿金之后已经完成了法律上的责任,就业协议无法强制一方履行劳动关系。学生如果能够举证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增加,但举证难度较大。原则上违约金与损害赔偿只能择一主张,除此之外并无其他额外的救济内容。

这也就意味着,学生若想通过维权来让企业继续录用,可能性并不大。一位资深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学生们通过维权再进入该企业,未来发展的前景也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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