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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报告称,根据相关规定,允许进城落户农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实践中,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很难找到符合条件的受让人,农民住宅流转受到较大限制。
城里人能否买卖宅基地?
对于当前宅基地现状,各界看法较为统一,但对于改革进度的评价却并不一致。
在分组审议中,有委员表示,宅基地只能在集体内部流转。当村里人越来越多走到城里的时候,还得要求这个宅基地在村集体内部流转,这违背了现实。
陈凤翔委员说,事实上,宅基地交易隐性市场却在不断发展,这些交易由于不受法律的保护,乱象丛生,产生了大量的社会问题、社会纠纷,也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建议加紧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和转让机制,实现宅基地的有效利用和管理优化,早日将这一灰色市场纳入法治的轨道。
刘振伟也认为,当前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退出机制不完善不清晰,立法滞后。此外,农民房屋产权权能不完整,没有抵押权能。随着农民进城落户居住,农村房屋常年闲置的越来越多,由于缺乏交易市场及交易规则,资产变现难。
刘振伟建议完善宅基地的用益物权权能,赋予宅基地使用权在一定范围内的流转、有偿退出、继承及抵押权能。目前宅基地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流转,无法形成流转市场和价值,应逐步扩大流转范围。
郑功成委员也表示,农村的住房、宅基地闲置非常严重,又不允许买卖,农房与宅基地也应“三权分置”,鼓励承包地流转,也应鼓励农房、宅基地流转,否则,农房闲置不值钱,城市的财富又无法向农村流动,这是两不利,应当改为两利,即鼓励农房与宅基地流转,使城市人下乡养老有安全稳定预期,这是新乡镇建设的一条出路。
原标题: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明确下放宅基地审批权,规定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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