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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雨露:金融改革目标贯穿于40年来人民银行的理论探讨与政策实践(4)

2018-12-29 09:12:22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这一时期,国内的研究主要聚焦于财政和信贷的配合、中央银行职能以及金融体系的重构。

“财政信贷综合平衡理论”时至今日依然是我国宏观经济金融领域一个重要的分析框架。人民银行在1978年从财政部独立出来,正式履行央行职能,这是我国金融改革史上的重要事件,也标志着我国开始区分财政和金融的功能,着手恢复金融体系,发挥金融在社会资源中独特的配置作用。

1980年7月人民银行向国务院提交了《关于银行改革汇报提纲》,研究讨论了财政与银行的关系、强化中央银行职能、建立多元化金融机构体系等一系列重要问题。此后,配合经济体制改革,我国果断推进金融体制改革,逐步建立现代中央银行制度,“把银行真正办成银行”取得了初步成效。

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通过后,国务院决定成立金融体制改革研究小组。经过多方讨论,改革小组提出了建立灵活、高效、多样的金融体制的改革构想。此后,人民银行组织国内外专家和银行界多次讨论,形成了初步意见,并促成金融体制改革内容正式列入国家“七五”计划之中。

第二个十年是从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末“大缓和”时代的头十年,“单一目标、单一工具”货币政策框架逐步确立,以独立性和通胀目标制为典型特征的“第二次中央银行革命”在这一时期渐次展开。

从这一时期开始,主要发达国家进入长达二十多年之久的较高增长和稳定通胀的“大缓和”时代,货币经济理论的进展对此功不可没。货币数量论隐含着货币外生的假设,但即使是理性预期学派和很多货币主义经济学家,最终都或多或少接受了货币短期非中性和内生货币的观点,货币需求并不是稳定的。事实上,随着利率市场化和金融创新的迅猛发展,货币数量的可测性、可控性及其与产出、物价等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相关性也越来越差。因而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主要经济体中央银行逐渐放弃了货币数量目标并转向利率为主的价格调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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