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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解读自贸区深化改革创新53条

2018-11-23 17:29:17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央行:将在自贸区优先落地各项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

徐忠称,《若干措施》涉及金融的一共有12条,主要是促进贸易便利化,为自贸试验区改革提供金融支持,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央行将逐步缩短金融领域的负面清单,在涉及金融牌照的全领域放松外资金融机构持股比例限制,大幅度扩大外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用审慎要求替代准入和资质的限制,激发外资金融机构参与中国金融市场的积极性,推动资金更为自由的流动。

徐忠还表示,自贸试验区设立以来,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迅速,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持续提高。央行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在改革创新中的“试验田”作用,以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出发点,坚持本币优先原则,进一步简化了经常和直接投资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便利区内企业和个人使用本币进行跨境交易,降低了汇兑成本,减少了汇率风险。

在业务创新同时,央行还切实防控风险。如上海自贸试验区上线运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资金监测系统,及时、准确掌握自由贸易账户交易数据信息。其他自贸试验区在加强跨境、跨区资金监测分析方面也开展了切实有效的工作。“在开放的同时要注重防范金融风险,要使金融监管能力与金融开放度相匹配。”徐忠强调。

商务部:正在会同上海市认真研究自贸区扩区

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唐文弘在会上表示,《若干措施》既有“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人才中介机构等方面的资质限制”这类降低准入门槛的措施,也有“授予自贸试验区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管理权限”这类向地方下放权限的措施。为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提出在自贸试验区内对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实行告知承诺制。为推动自贸试验区文化市场繁荣发展,简化艺术品进出口活动的审批与监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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