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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六:本次修订《停复牌指引》后,上交所在开展停复牌监管上有哪些具体考虑和安排?
答:交易所是市场的组织者和参与者,这次《停复牌指导意见》也对交易所履行职责做了比较具体的规定,要求交易所完善停复牌自律规则,做好自律管理服务和停复牌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前期证监会发布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也明确了证券交易所停复牌业务办理原则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这些规定为交易所开展停复牌监管提供了规范依据。
这次修订中,《停复牌指引》具体落实了这些原则和要求,对交易所应当承担的监管职能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具体来讲,主要包括4项内容:一是业务办理。上交所依据本指引及其他相关业务规则对上市公司的停牌申请予以办理,停牌申请不符合规定事由或本指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的,上交所可以拒绝办理。二是事中事后监管。对于发现停复牌事由不符合实际情况和规定的,事中可以要求公司复牌;公司未申请复牌的,可以强制复牌。三是极端异常情况下暂停办理停复牌。证券市场交易出现极端异常情况的,上交所可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决定或市场实际情况,暂停办理上市公司停牌申请。四是强化信息公开。指引规定了停复牌公示制度,公司股票累计停牌时间过长或停牌过于频繁的,交易所可以视情况对其停复牌情况进行公示。
深交所就停复牌业务指引公开征求意见
上市公司停复牌制度是资本市场基础性的制度安排。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上市公司停复牌的基本原则,压缩停牌期限,强化披露要求,以维护交易秩序、稳定市场预期,充分保障投资者的交易机会。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要求,深交所起草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停复牌指引》),并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10月18日晚间,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发布公告称,已启动中弘股份(000979)股票终止上市程序,将自公司股票停牌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11月6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与此同时,证监会表示,《指导意见》将在发布日起施行,这意味着,上市公司的停牌制度将从今日开始发生转变
国际实业11月12日发布公告,近日正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事宜,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目前与相关方正在积极磋商之中,尚未达成书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