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问题二:请介绍一下本次修订《停复牌指引》的主要思路?
答:《停复牌指引》在前期监管成效的基础上,主抓重点、难点问题,总的方向是减少停牌情形,缩短停牌时限,强化分阶段披露要求,明确上市公司及相关方的停复牌责任,同时兼顾市场交易的实际需求。主要思路是以贯彻分阶段披露为核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类型和影响的不同做出差异化安排。
这次修订《停复牌指引》具体体现为三项基本原则。一是审慎停牌原则。上市公司应当审慎办理停复牌业务,符合规定事由方可申请停牌,还应当合理确定停牌时点和时长,尽可能压缩停牌时间,不得随意停牌、无故停牌或者拖延复牌时间。二是分阶段信息披露原则。上市公司应当动态披露重大事项的进展,尽量以信息披露代替、减少停牌情形及缩短停牌时间,原则上应当通过分阶段信息披露,及时向投资者提供决策有用信息,不得仅以相关事项结果尚不确定为由随意停牌。三是不得以停牌代替相关各方保密义务原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交易各方,以及证券服务机构等相关主体,在筹划重大事项过程中,应当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因消息泄漏而过早停牌,导致停牌时间超过指引规定期限的,不予延期复牌。
问题三:请介绍一下,《停复牌指引》对重大资产重组停复牌的主要修改内容?
答:规范重大资产重组停复牌行为是这次《停复牌指引》修订的重点,指引对重组停复牌事项主要进行了4个方面的修订。一是减少重组停牌情形,缩短重组停牌期限。为兼顾重大资产重组的锁价需求和投资者的交易权利,仅允许以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重组申请停牌,且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公司披露预案或者草案后,交易所审核及公司回复期间,原则上也不再停牌。二是要求停牌期限届满披露预案。为提高重组磋商效率,明确投资者预期,避免上市公司滥用停牌制度,上市公司应当在停牌期限届满前披露重组预案并申请复牌,未能按期披露重组预案的,应当终止筹划重组并申请复牌。三是明确停牌申请的时间窗口及披露要求。上市公司筹划重组申请停牌的,应当在停牌时即披露交易标的、交易方式及对手方。拟申请停牌的,应当在首次披露有关事项时立即申请停牌;上市公司在不停牌的情况下筹划涉及发行股份的重组的,在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前不得披露与本次重组有关的信息。四是对于确有必要停牌的事项,留有一定空间。国家有关部门对相关事项的停复牌时间另有要求的,公司可以申请继续停牌,但连续停牌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25个交易日。涉及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国家军工秘密等事项,对停复牌时间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10月18日晚间,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发布公告称,已启动中弘股份(000979)股票终止上市程序,将自公司股票停牌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11月6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与此同时,证监会表示,《指导意见》将在发布日起施行,这意味着,上市公司的停牌制度将从今日开始发生转变
国际实业11月12日发布公告,近日正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事宜,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目前与相关方正在积极磋商之中,尚未达成书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