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问题四:除了严格重大资产重组停复牌标准外,这次对上市公司其他停复牌事项还做了哪些要求?
答:为减少停牌随意性、防范滥用停牌情形的发生,结合实践情况,《停复牌指引》对上市公司可以申请停牌的其他重大事项也做了更加细化的规定。
具体来说,主要有3类情形。一是上市公司筹划控制权变更、要约收购、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其他重大事项,确需停牌的,可以申请停牌不超过2个交易日,确有必要的,可以延期至5个交易日。二是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期间原则上股票不停牌,确需停牌的,可申请停牌不超过2个交易日,确有必要的,可以延期至5个交易日。三是上市公司风险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严重影响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认为有必要的,上市公司可以申请停牌。除上述情形外,上市公司的其他事项如筹划非公开发行、签订重大合同等,都不得申请停牌。
问题五:《停复牌指引》对相关方的停复牌责任有哪些要求?
答:停复牌关系到投资者的交易权利,关乎市场秩序的维护,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均负有责任和义务。停复牌制度是否能执行到位、执行效果如何,需要市场参与各方的支持。这次规则修订中,强化了相关各方的勤勉尽责义务,主要目标就是要继续引导、鼓励上市公司等信息披露义务主体不停牌、少停牌,确有必要的,也尽量缩短停牌时间。
在具体的安排上,做了几个方面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长签署停复牌相关申请材料,承担主要决策责任;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应当充分讨论、审慎决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交易对方,作为筹划事项的主要参与方,应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保密和信息披露工作;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应客观公正的发表各项意见。如上交所发现上述主体有滥用停牌、拖延复牌、违反勤勉义务、信息披露违规的,将从严监管,严肃追责。
10月18日晚间,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发布公告称,已启动中弘股份(000979)股票终止上市程序,将自公司股票停牌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11月6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与此同时,证监会表示,《指导意见》将在发布日起施行,这意味着,上市公司的停牌制度将从今日开始发生转变
国际实业11月12日发布公告,近日正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事宜,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目前与相关方正在积极磋商之中,尚未达成书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