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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当前形势,本报告沿着已经实施的政策的路径,从多个维度提出以下建议:
央行在坚持定向降准、抵押补充贷款投放等结构性政策的基础上,应在整体层面适度宽松。央行可从以公开市场操作及SLF、MLF等工具为代表的“市场轨”和以存贷基准利率及浮动范围为代表的“管制轨”双管齐下,使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流动性合理充裕。这一方面有助于缓解股权质押流动性风险,履行央行作为最后贷款人的职责,一方面能体现货币政策的前瞻性,提前应对经济增长的减速。整体适度宽松绝不等同于“大水漫灌”,而是在前期去杠杆过猛、资管治理过强的背景下,对市场和经济的抚慰。
监管部门应稳定宏观杠杆率,针对私人部门应遵循“先稳后降”、从被动到主动的方式,温和而坚定地降低杠杆;针对中央政府应适当地增加杠杆,助其更好地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在坚持“房住不炒”的基础上,房地产行业的调控应适度放松,可保持贷款价值比不变,同时放宽利率和限购政策。应该意识到,越早改变房地产调控过严的局面,对经济的拉动作用越显著,施政成本越低。资管行业的治理力度应保持温和。当前行业竞争形势下,银行信贷只能首先保障大型企业和资本密集型企业的信贷需求,合理程度的资产管理行业和其他形式影子银行的发展,能使信贷资源间接地流向在资金市场上较为弱势的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这是中国改革开放40年以来践行双轨制改革的宝贵经验。
我们还应认识到,本阶段高风险时期的形成存在一定必然性,是我国经济内在长期积累的周期性、体制性问题在改革转型期逐渐暴露的外在表现。中国经济的改革与开放能否突出重围、稳步推进,是恢复投资者信心、稳定金融市场、保持经济高质量增长的关键因素。汇率政策方面,对资本跨境流动的管制应继续保持中性,继续推进汇率机制的市场化,允许汇率在合理范围内的波动。财政政策方面,应降低对其有效性的预期,同时逐步推进分税制改革,从根本上解决地方政府融资的问题。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货币政策与金融稳定研究中心)
本文节选自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发布的《2018年10月份中国系统性金融风险报告——高风险时期的形势判断与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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