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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稳定市场波动、解决上市公司融资难问题,一系列重磅利好接踵而至。
近21个月后,证监会对再融资政策再一次进行修订。修订后,一是明确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监管要求;二是对再融资时间间隔的限制做出调整。
“核心修订其实是两个方向,一个是资金用途,一个是融资间隔。此次修订首先肯定是一个利好,有利于上市公司再融资,特别是对于去年2月份再融资新政的修订。”深圳一位再融资资深从业人士表示。
与此同时,三部委发文支持回购,对股份回购和再融资都进行了松绑,在迎来股份回购潮的同时,再融资有望提前回暖。
“据此前对再融资新政的测算,对再融资规模的影响在10%左右,叠加再融资资金用途的放松,再融资市场有望提前回暖。”分析人士也指出。
解渴再融资
在刚刚过去的周末,证监会修订发布《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下称《监管问答》),修订后的《监管问答》,一是明确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监管要求,二是对再融资时间间隔的限制做出调整。
与证监会于2017年2月发布的《监管问答》相比,此次增加了“明确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监管要求”和“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受18个月融资间隔限制”这两点。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定增、配股时间缩短,企业融资便利程度有所提升,一是增加定增目的的范围,二是减少发行时间,对于上市公司而言都是利好。
“时间间隔的修订,特别是强调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者募集资金没有改变用途,避免了市场曾经有过的一些争议。比如在2014~2015年很多上市公司频发融资,前次资金大部分没有用完就开始融资。”上述深圳资深再融资从业人士称。
5月29日,农业银行晚间公告称,证监会发审委当日审核了该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根据审核结果,该行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 今年3月中旬,该行发布募资规模达千亿的非公开发行方案
周四上午盘前,证监会发布一条重磅修法消息——证监会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国资委、银保监会等有关部门,提出完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制度修法建议,并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