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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农业农村部还制定《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规范了增殖放流管理要求、实施方法和技术标准等。如果开展放流活动达到一定的规模,还要依法依规进行申报,并接受渔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里提到,到2020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现常年禁捕。那么,对于此前在这些水域里以捕鱼为生的渔民该如何安置呢?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称,中国渔业主要是有两大生产方式:一是捕捞,二是人工养殖,根据资源禀赋的实际情况,我国选择的只能是坚持“以养为主”的方针,同时推动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渔业资源。
2017年,我国水产品的总产量是6445万吨,其中养殖产量4905万吨,捕捞产量1539万吨。这说明,中国的养殖产量占到3/4以上,而捕捞产量不到1/4。
长江流域的水域面积占到全国淡水总面积的50%,渔业资源曾经非常丰富,上世纪50年代,长江渔业年均捕捞量都在45万吨左右,占到当时全国淡水捕捞产量的60%。由于全国淡水水产品的总产量大幅度增加,现在长江干流的捕捞产量已经不足10万吨,只占到全国淡水水产品总量的0.32%。由此可见,长江野生鱼类资源在中国渔业产量中的比重已经是微乎其微。
于康震说,长江捕捞业已经走入了一个“死胡同”,资源越捕越少,鱼类越捕越小,渔民越捕越穷,生态越捕越糟。
《意见》对长江渔业的发展进行了统筹考虑和安排。于康震称,一方面,建立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补偿制度,对渔民生计进行合理保障,引导长江流域捕捞渔民退捕转产,率先在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全面禁捕,在重点水域实行合理期限的常年禁渔期制度,为长江的休养生息留出时间和空间。
另一方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从“养”上找出路,满足全国人民对水产品消费的需求。推广成熟的生态增养殖、循环水养殖、稻渔综合种养等生态健康的养殖模式,发展不投饵滤食性、草食性的鱼类养殖,以鱼控草、以鱼抑藻、以鱼净水的生态修复制度。
原标题: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整治“大棚房”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整治“大棚房”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1日讯(记者黄晓芳)日前,自然资源部对京津冀三地进行了初步排查
人民网北京9月10日电 据农业农村部网站消息,9月7日下午,农业农村部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