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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需要真刀真枪地干,也需要真金白银的投入。万亿级的土地出让收入成为一个重要的资金来源。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制定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的政策性意见,所筹集资金用于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一个问题随之而来,当前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是多少?
近年来,中央政府不断出台规范地方土地收入支出的规定。如财政部早在2007年发布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就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
其他相关规定还包括不低于15%的比例用于农业土地开发,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以及10%用于教育资金等。
财政部和教育部2011年发文规定,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教育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重点用于农村(含县镇,下同)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以下简称农村基础教育)学校的校舍建设和维修改造、教学设备购置等项目支出,具体包括前期工作费、工程施工费、设备购置费、竣工验收费、项目管理费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各地区在保障农村基础教育发展需要的前提下,计提的教育资金仍有富余的,可以将教育资金用于城市基础教育的上述相关开支。
这意味着,土地出让收益中将应有35%的比例用于农村农业。
既然是按照土地出让收益的比例来安排经费,首先要知道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收益有多少。一般而言,土地出让收益为土地出让收入总额减去征地拆迁等成本性支出的差额。
6月7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在江西省国土资源交易网上发现,在抚州市崇仁县的一幅土地出让规定中只接受一家公司和一位自然人竞拍的申请,除此之外的其他竞买申请人不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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