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土资源年鉴》中曾提供过2003年至2008年间地方政府的土地纯收益,但在2009年后这一数据便不再涉及。这一做法也造成了近年来官方数据的缺失,客观上对土地财政问题的研究造成了一定障碍。
第一财经记者统计,从1999年至2015年,这17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总额约27.29万亿元,年均1.6万亿元。2016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总额为37457亿元,2017年这一数据猛增至52059亿元。
财政部9月12日发布“2018年8月财政收支情况”显示,2018年前八个月全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7009亿元,同比增长36.4%。
以此统计,从1999年至2018年8月,20年的时间里全国土地出让收入总额约为40万亿。
上述土地出让收入为“毛收入”,包含征地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出让前期开发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等,这类支出为政府在征收、储备、整理土地等环节先期垫付的成本。
减去上述成本性支出,地方政府能够获得的“纯收益”有多少?
第一财经记者查阅官方资料后统计出,自2003年的1799.1 亿元到2014年的 8988亿元, 这12年间地方政府获得的土地出让纯收益约为70433亿元,年均5869亿元。
而从2003年到2014年,这期间的土地出让总收入约为23.55万亿元,总体来看,这12年间土地出让纯收益占到出让收入总额的29.9%。
由于近些年来征地拆迁等成本上升,土地出让纯收益的占比会有所下降。
财政部发布的《2014年全国土地出让收支情况》显示,扣除成本性支出后,当年形成的土地出让收益为8987.93亿元,同比增长13.3%,占全国土地出让收入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