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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整治“大棚房”

2018-09-11 16:53:27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整治“大棚房”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整治“大棚房”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1日讯(记者黄晓芳)日前,自然资源部对京津冀三地进行了初步排查,发现违法建设“大棚房”项目2799个、棚数3.6675万个,涉及土地面积9869亩,集中分布在京津的郊区县和河北省涿州、大厂、广阳、安次、宣化等环京市县,购买者七成以上是城市居民。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已对京津冀地区大棚房开展联合督察,并部署开展全国性初步排查。

什么叫大棚房?大棚房是以农业设施为名的违法建筑。承租方建设农业大棚时,在大棚房旁边或内部建设“配套用房”,对外租售。有人曾打这么一个比方,在高空中俯视某个区域,农业大棚整齐排列,但如果走进大棚内,却是房屋休闲设备一应俱全,实质上是以农业之名行非农化之实,甚至有的公然当成房地产来销售。

也就是说,农业大棚是障眼法。为什么要这么做?其中一个原因是我国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应用遥感卫星进行卫片执法检查,有些人便打起了城市郊区大棚的主意,在农业大棚里搞起了休闲旅游,甚至做起了房地产生意。

全国性初步排查发现,其他省份也有“大棚房”问题,主要分布在济南、郑州、西安、长春、乌鲁木齐、青岛、潍坊等北方城市周边。初步排查还发现不少地区存在流转农村土地违法违规进行非农建设问题,表现形式多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名,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违法占地建设住宿餐饮、休闲旅游等经营性场所。

针对这次初步排查,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负责人马素兰表示,京津冀“大棚房”主要有:一是在农业园区或耕地上直接违法违规建设“私家庄园”;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建房;三是违规改扩建大棚看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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