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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消费升级应着眼于居民总福利上升(2)

2018-09-18 10:21:13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消费迷思之三:“盯物”。既然只盯“质”、“价”皆不足取,那么同时盯住两者变动,是否可行呢?例如,如果某领域消费品的价格、质量同步下降(上升),能否判断消费是否升级?我们认为,恐怕也不尽合理。这一定义只考虑了物的变动,而忽视了人的感受。在外部环境的冲击下,消费者是主动选择,还是被动接受,在消费体验上存在着根本差异。对于当前中国而言,这一区别在三个方面最为鲜明。第一,如果供给结构失衡,旧型药、低档食品、低价租房等产品因无利润而不再生产,新型药、高档食品、高价租房等优质品垄断市场,人们被迫以高价格消费更多优质品,这种被动的“消费升级”显然偏离应有之义。第二,伴随消费理念的转变,消费重心正在从传统消费转向新兴消费,从商品消费转向服务消费,导致部分“过气”商品出现质价同降,与消费是否升级也无直接联系。第三,得益于中国消费金融的快速发展,消费者获得了在时间上安排消费(尤其是大件消费)的更大主动权。因此,消费质量和价格的变动可能不再平滑,而是逐渐趋于浪潮状,导致短期的起伏更加难以代表消费格局的长期演进。

消费升级的定义、机制和路径

为穿透上述消费迷思,本文回归本源,从消费者福利角度来构建分析框架,进而理清消费升级的定义、机制和路径。

第一,消费升级的定义。根据我们此前研究,在中国消费格局的分析框架中,居民的消费能力由长期预期收入曲线表示,供给侧生产潜力由生产边界曲线表示。两曲线的唯一切点,表示居民最大化地利用消费能力和供给侧潜力,所能实现的最优消费总福利(见图)。我们认为,伴随该切点的变动,居民消费总福利的变化,即为中国的消费级别变化。基于这一视角,界定消费是否升级的关键,不在于消费篮子中的具体组合,而在于两大曲线的变动能否为消费者提供更充裕的选择空间。只要空间扩大(缩小),居民的主动选择必会导向更多或更少的福利,即实现消费级别的变化。这解释了“盯质”、“盯物”的迷思,即为什么单凭榨菜、白酒等消费单品的变动,以及被动接受的消费组合,无法评判消费格局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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