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

债雷爆出“评级泡沫”,境外评级有何经验借鉴?

2018-08-22 09:09:04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今年,评级机构在发行人违约后大跨度下调级别的现象也经常出现,令人瞠目。例如,大连机床、丹东港、凯迪生态等主体的多只AA级债券发生违约后,评级机构采取断崖式下调评级的方式,一次性调降至C。交易商协会的评级业务通报认为,评级机构对信用风险的揭示及预警方面能力不足。

例如,一只违约公募债券--“16长城01”,大公在去年6月和今年2月两次跟踪评级中均维持了AA的主体评级,直至违约后才将其评级下调至BB。

更受争议的是,7月中上旬,评级为AAA的山东民营能源企业中融新大的债券在二级市场的成交收益率突破300%。联合评级随后就此发布关注公告,但至今未对公司和债项评级作出调整,而标普上周已将其优先级美元债券的评级下调两级至B。

此外,发行方为评级买单的模式也难以避免地存在利益冲突。“3A一直很多,有政府背景的主体或银行都是3A,市场就是这样;而且银行等主力投资者一般只买AA+和AAA的,所以评不到这个级别,发行方就不会来找你评了,那评级公司也没生意做了。”某国内评级公司分析师对记者感叹。

同时,监管机构以外部评级为依据做了很多业务指引,也加剧了发行人的“3A执念”。比如投资标准(银保监会对于银行和保险机构债券投资要求必须是投资级别以上的债券)、资产证券化中入池资产的标准、质押回购标准、发债绿色通道标准、储架发行标准等。

例如,交易所债市推出的储架发行,仍然要求发行人的外部评级达到AAA或AA+的评级标准,这种政策也导致一大堆不符合评级要求的发债企业蜂拥购买评级服务,而评级公司在利益面前,也很难把握完全的独立、客观性。

他山之石

相比于境外的评级情况,导致国内“评级泡沫”的根本原因之一仍在于违约率畸低。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