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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摸清中国地方政府债务状况,审计部门和财政部门先后进行清理甄别政府债务。2015年之后,地方政府举债只能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务逐步显性化。
财政部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末,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达16.47万亿元,债务率(债务余额/综合财力)为76.5%,低于国际通行的警戒标准(100%),显性债务风险安全可控。为了控制债务规模,中央对地方政府债务施行限额管理,设立债务“天花板”,2018年限额约21万亿元。
不过,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最让人担忧的是显性债务之外的隐性债务。
近些年,一些地方官员过度举债谋“政绩”,超出财力上项目,继续通过融资平台公司、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形成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一些金融机构认为地方政府不会破产,基于业绩考虑也为地方违法举债提供“弹药”,助推了隐性债务的规模增长。
目前的隐性债务规模究竟有多大,无人知晓。但官员、学者的普遍观点是隐性债务规模大、增长快,风险不可小觑。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说,“当前地方政府性债务就如一座冰山,水面上的是显性债务,而水面下的就是隐性债务。隐性债务的危险性不言自明。”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李盛霖在去年底人大常委会上说,从总的情况看,当前地方政府债务在可控范围内,问题比较突出的是隐性债务的风险。一是规模比较大;二是隐性债务集中在市和县两级;三是部分隐性债务对应的资产变现能力不强。
近期多个地方披露的隐性债务规模均不小,是当地显性债务规模的30%~360%。
比如,合肥市审计局近期公开披露,截至2017年末合肥市级隐性债务规模为475.38亿元,占当地政府性债务(即显性债务)比重约为72%。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政府公布数据称,截至2018年5月底,当地隐性债务(银行贷款)规模达24.18亿元,远超2017年底当地政府性债务余额6.72亿元,隐性债务占显性债务比重近360%。
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实施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明显,财税改革深入推进。我国经济稳中向好、企业利润提升,助推财政收入增幅与质量实现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