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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地方政府性债务就如一座冰山,水面上的是显性债务,而水面下的就是隐性债务。隐性债务的危险性不言自明。”近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政协“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体系”专题协商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说。
防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成为这次会上关注的焦点之一。
在防风险攻坚战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中隐性债务增长引起中央高层关注。去年中央明确提出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包括地方政府借融资平台公司、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政府性基金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变相举债相继遭到“封杀”,各项清理整顿工作也已经开展。不少省市正在摸清当地隐性债务规模并上报。
全国政协在北京召开“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体系”专题协商会
不过一位地方财政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称,由于目前并没有界定隐性债务的统一口径,因此实际摸查中有些把握不准,统计数据可能存在偏差。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关于隐性债务统一口径,很快将下发的一份高级别文件中会明确。地方政府在法定政府债务限额外,以任何形式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借的债务,都是隐性债务。由于隐性债务有了口径后还是容易被一些地方规避监管,因此对隐性债务的认定将实行穿透式,实质重于形式。
不少地方已经采取措施来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对第一财经表示,从政府资产和债务来看,我国的债务风险完全可控,化解隐性债务风险不可操之过急,否则可能出现踩踏风险。
隐性债务风险受空前关注
经过2014年清理甄别后,政府性债务规模逐步显性化。随着2015年新预算法实施,地方政府举借债务被规范,唯一合法通道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务也被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而限额管理给地方政府举债设置了天花板。
根据财政部数据,截至2017年末,我国地方政府债务16.47万亿元,债务率(债务余额/综合财力)为76.5%,低于国际通行的警戒标准(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