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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隐性债务将有统一口径界定

2018-05-17 09:19:24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刘尚希表示,从整体观察,地方隐性债务包括建设性债务、消费性债务和政策性融资担保,如平台公司债务、棚改债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债务、PPP项目的债务、地方国企僵尸企业债务、金融扶贫项目债务、养老金缺口、政策性融资担保等。

“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短期看,要控制增量,保持好债务与偿还能力之间的平衡。而从中长期看,关键是用好债务资金。”刘尚希说。

肖钢建议,应制定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行动计划,分类施策,多措并举,稳妥实施,对新增项目,要有保有压,及时调整。对历史存量资产,研究如何变成产权,成为今天的资本。把已建成项目的未来收益变成今天的投资,把经常性国有资产运营收入变为地方长期的综合财力。

目前不少地方开始化解隐性债务。比如安徽财政厅今年制定加强隐性债务风险防控的工作方案,全面开展隐性债务清理和梳理工作,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做好分步分类分级化解工作。

福建省财政厅今年将督促市县制定降低债务风险的工作方案和分年度隐性债务消化计划,通过控制项目规模、压缩公用经费、统筹政府收入、处置存量资产、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鼓励以市场化、法治化手段稳妥推进存量债务化解,实现债权人、债务人合理共担风险,同时,注意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

李盛霖的观点是,必须切实加快财经财税体制改革的进度,尽快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地方各级政府事权和支出的责任,完善分税制,给予地方政府与其履责相适应的财力和财权,以及稳定的税源,从源头上来减少地方政府对债务融资的过度依赖。当前,正值地方换届,要防止“新官上任三把火”,防止“重打锣鼓另开张”,防止“新官不理旧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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