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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减少国有企业对贷款的依赖,直接融资可降低企业资金成本,减少还本付息的压力,提高国企经营活力,可以有效维护金融系统安全和稳定。”周丽莎说。
国资委严格管控标准,加强分类管控,制定了更加严格的负债率警戒线(非工业企业70%,工业企业65%,科研企业60%),并制定了《中央企业资产负债率分类管控方案》(下称《管控方案》),按负债率水平高低和带息负债规模大小不同,结合企业改革发展的特殊情况,对中央企业分类提出管控要求,要求负债率逐步回归管控线和警戒线以下。
国资委为推动企业落实负债率目标,将负债率高于警戒线及带息负债规模大的企业,纳入债务风险管控工作范围,逐月跟踪分析负债率变化和带息负债规模增长情况,对异动因素进行深入分析,定期上报债务风险管控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6月末,国资委重点管控的高负债企业平均负债率同比下降2.6个百分点,其中绝大多数实现了下降。
为重点防控债券违约风险,严格实施债券发行分类管理和比例限制,重点监控近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指导企业做好债券风险应对。加大中央内保外贷、内部集资、对外担保等风险排查力度,印发通知严禁开展内部集资,确保不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此外,为加强考核约束,国资委将降杠杆减负债工作纳入专项考核,并要求各企业也强化对子企业的考核激励约束,落实好工作主体责任。
中央企业降杠杆减负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整体负债率稳中有降。到6月末,中央企业的平均资产负债率66%,比年初下降了0.3个百分点,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其中半数以上中央企业负债率实现下降。
负债结构也持续优化。中央企业带息负债规模同比增长4.9%,增速比年初下降2.3个百分点,低于权益增速3.9个百分点;带息负债占负债总额比重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
重点行业同步改善,军工、通信等行业负债率在持续改善,冶金、发电等负债率水平较高的行业,负债率出现明显下降,建筑等行业负债率也出现改善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