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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会议指出,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是推动国有企业降杠杆、防范化解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的重要举措。
“现行的负债经营是现代企业的基本特征, 负债的财务杠杆作用,可以使企业达到最佳资本结构,从而实现市场价值最大,但负债过高也会带来经营风险。”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周丽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有企业负债率如果进一步上升,势必会给我国社会运行和经济发展积累更多的矛盾和问题。因此,降低国有资产负债率符合当前我国客观经济形势的发展需求。
会议强调,要坚持全覆盖与分类管理相结合、完善内部治理与强化外部约束相结合等办法,通过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做到标本兼治,促使高负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尽快回归合理水平。
在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看来,“全覆盖”是指要将所有国有资产全部纳入监管范围,确保所有国有资产得到有效监管。“分类管理”是指要根据国有资产的差异性,按照不同国有资产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包括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国资分类、金融与非金融国资的分类,以及企业层面公益性国企与商业性国企的分类。
周丽莎表示,目前国有企业资产负债偏高的行业多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具有高杠杆运行的性质,在需求疲弱时易出现产能过剩。因此,需要分类加强国有资产负债约束,如加大国企去产能力度,通过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依法依规实施企业破产等措施,有序降低国企负债率。
事实上,近年来为降低国有企业负债率,监管部门已出台多项措施。如国务院国资委加强央企对外投资管理、强化央企参与PPP项目管理、推进市场化债转股,以及通过增资、混改等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而从整体情况来看,降低国企负债率基本取得预期成效。
据国务院国资委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末,中央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65.9%,较年初下降0.4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地方国有企业负债情况亦有所好转。
国务院国资委副秘书长彭华岗表示,今年中央企业去杠杆工作力度还会进一步加大。与此同时,国资委也将进一步实施分类管控,加强工作督导,加大降杠杆、减负债工作的考核力度,确保今年降杠杆任务的落实。本报记者 杜雨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