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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推动国有企业降杠杆、防范化解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的重要举措。
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近日印发《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下称《工作要点》),要求充分发挥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机制作用。
《工作要点》明确,组织落实《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建立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机制,区分不同行业、企业类型设置资产负债率预警线和重点监管线,科学评估超出预警线和重点监管线企业的债务风险状况,根据风险大小程度分别列出重点关注和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明确其降低资产负债率的目标和时限。
国务院国资委副研究员周丽莎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目前国有企业降杠杆、减负债成效显著,国资委加强国有资产负债约束,以资产负债率为基础控制指标,对于不同行业类型分类管理,并实行动态调整。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国资委已与中央企业逐户沟通落实管控要求,明确了2020年资产负债率管控工作目标以及分年度管控目标,并就管控目标与中央企业逐户签订降杠杆减负债工作专项目标责任书,目前与各中央企业的责任书签订工作已基本完成。
今年5月11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会议强调,要坚持全覆盖与分类管理相结合,完善内部治理与强化外部约束相结合,通过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做到标本兼治,促使高负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尽快回归合理水平。
周丽莎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建立国有资产负债约束机制的逻辑可归结为,完善内部治理与强化外部约束相结合。实际上,就微观层面来说,降低债务和增加权益,减少作为分子的债务。多方合力推动直接融资发展。逐步改变银行主导的间接融资模式,将国企推向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让市场作为检验国企优胜劣汰的“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