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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消委会调查长租公寓市场:四大风险须各方警惕

2018-08-30 17:54:02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解除合同的条件不对等

蛋壳公寓合同规定租客仅有2种情况下有权解除合同,而中介却有15种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自如公寓合同规定租客仅有2种情况下有权解除合同,而中介却有8种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例如中介延迟交房超过15日,租客可解除合同;但租客未按约定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超过7日的,长租公寓中介服务商即可解除合同。双方的解约条件明显不对等,对租客一方不公平。

房子没得住还要还贷款。长租公寓中介服务商的房东合同规定若中介非正常停止运营无法支付租金,房东可以解除合同。而租客合同则规定若中介非正常停止运营,租客可能住不上房还要继续偿还贷款,如果不继续还贷,在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信用评级就会降低,影响到个人信用。

租不起房。圈地式收房行为,推动长租公寓房租人为上涨,市场上私人房屋租赁价格也受到长租公寓的影响水涨船高,租房者租房成本增加,没有办法支付高额房租,越住越远,越住越偏,生活水平下降,最后甚至租不起房,只能离开。

三是金融风险。长租公寓的租房贷是一种隐性的预付式消费。少数长租公寓中介服务商自行或与其他贷款机构合作使用租客信息签署贷款合同,将贷款资金扩充为资金池,不断进行租客和房东的资金和期限错配。长租公寓中介服务商沉淀的大量资金未被有效监管,比传统的预付式消费更加具有隐蔽性和欺骗性。一旦长租公寓中介服务商非正常停止运营,产生大量租客无法正常偿还贷款情况,金融风险的出现将难以避免。

四是社会风险。

圈地式收房扰乱市场秩序。在中央倡导“租购并举”之后,长租市场就成为一个被资本竞相吹捧的风口。与此同时一些规模化租赁企业在资本的推波助澜下不惜成本地抢占市场份额,竞争到一定程度,争抢房源、哄抬价格就成为某种意义上的常态。在资本推动下房租人为上涨,通过圈地式收房行为扰乱正常市场秩序和房地产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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