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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消委会调查长租公寓市场:四大风险须各方警惕

2018-08-30 17:54:02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深圳市消委会接到消费者张小姐投诉称2016年2月29日与自如友家签约租房,并通过京东白条链接交纳租金。后8月底因工作原因调回深圳,并于2016年9月与自如友家解除租约并完成相应手续,当时未有任何关于费用未结清的情况,且自如系统也显示已结清,并退还消费者部分租房定金,且消费者也未收到来自于京东白条收款公司北京京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任何提醒电话或者短信。消费者在2017年8月中旬因有事打印个人征信时才发现有29元逾期长达15个月的记录,并与自如友家取得联系,积极处理逾期欠费,并向其请求解决逾期记录消除一事,至今未果。

租金变贷款。在深圳市消委会神秘顾客暗访调查过程中,蛋壳公寓业务员在确定暗访员采用月付这一支付方式后,未告知月付需要分期,但在两次暗访中均未主动说明该分期是贷款,业务员在签订合同前均存在隐瞒和误导的嫌疑。业务员只说类似于手机分期,在暗访员一再追问后,其拨通主管电话,暗访员对主管反复追问才明确回复是贷款。

深圳市消委会查阅该长租公寓中介服务商合同,发现存在合同正文对贷款无明确告知问题。该长租公寓中介服务商在合同正文部分,对贷款事项均未提及。

霸王条款。少数长租公寓中介服务商在定金协议、合同解除条款和违约责任条款存在不对等,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证。

定金协议违规条款不对等,定金罚则只对租客不对中介

在神秘顾客暗访调查中,蛋壳公寓业务员现场会提供签约需知,告知定金支付后不退,且未完成签约的将造成定金作废。市消委会分析该长租公寓定金协议后发现,定金协议存在违规条款,其中违约责任与《合同法》的规定相违背,租客与长租公寓的权责不对等。租客缴纳定金后,如因自身责任不能签署正式租房合同的,长租公寓中介服务商将不予返还定金,即租客将承担丧失定金的违约损失。而长租公寓中介服务商不能按期交房给租客,只需将定金退还给租客,等于没有承担任何违约损失。明显定金罚则只针对租客不针对长租公寓中介服务商自身,对租客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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