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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服务业开放为抓手推动全面开放

2018-08-15 09:25:34    经济参考报  参与评论()人

第二阶段:2025-2035年,基本形成服务业全面开放新格局。服务业全球竞争力大幅提高,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中的地位和控制力大幅提升。凡国家法律法规未明令禁入的服务业领域,全部向外资、社会资本开放,并实行内外资、内外企业同等待遇。鼓励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和外资融合,通过撬动数量可观的优质非公有资本,有机融合国有资本的规模、技术优势。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领域有序全面开放。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基本建成。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除了关系到国家安全的服务业都要尽可能放开。在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基础上,自由贸易港建设基本形成。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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