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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的增值税减税之路

2019-03-29 18:06:49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中国在2019年开启了大减税之路,涉及的内容非常多,既有标准的放宽,也有不同税种的配合,还有税和费的同步改革,其中减税力度超乎预期的,还是增值税的减税。增值税是中国的第一大税种,占全国总税收收入的40%,称之为“国税”都不为过。如此重要的一个税种的减税,必将带来深远影响。不过,自1993年中国大范围实施增值税以来,中国的增值税就一直走在减税的路上,让增值税更像“增值税”是这些改革的根本。本文将系统回顾其中最主要的三次减税改革。

在经典的税收学原理中,增值税是一个“好”税种。一个好的税种至少要满足两个基本准则:弹性和效率。弹性是指这个税种不仅仅能够在当期筹集财政收入,还能够与经济发展速度动态匹配,中国历史上不满足弹性准则的税种,最典型的就是针对土地的“田赋”,一旦经济发展模式由传统农业转移到工商业,这类税种就无法筹集到足够的财政收入。效率准则是指这个税种不会对实体经济产生太大的扭曲,例如不会引发资本逃逸、扭曲商品价格、降低劳动投入等等。增值税能够同时满足弹性和效率两个准则,增值税的计税基础是商品的流通价格,经济越活跃,商品价格越高,相应的税基也随之扩大;增值税实行进销项抵扣模式,税负层层转嫁,只要价税能够分离,就不会对企业利润产生影响,也自然就不会影响企业的生产行为,保持了较好的中性。

因此,中国在1993年年底对传统税制进行大改革之时,就将增值税作为改革的核心,反而没有将所得税看得很重要。考虑到税制转变前后的衔接问题,将增值税基准税率设定为17%,税率和税制的模式,还主要是考虑到当时特殊的经济发展阶段,因此并没有一步到位。自2004年中国正式开启增值税改革以来,从税制建设角度来说,是走向了一个更加合理的增值税制度,与改革过程相伴随的,是增值税实际税负的逐步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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