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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内增值税经历了哪些改革?
从整个历史趋势来看,我国增值税制度的改革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84~1994年增值税制度的确立和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两大文件奠定了我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并存的流转税格局。
第二阶段是2006~2016年增值税的转型和扩围,其中2006~2010年增值税从生产型向消费型全面转型,扩大了进项抵扣的范围,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2011年之后开始“营改增”改革,2016年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打破了1994年以来的三大税种并存的流转税格局。
第三阶段是2017年以来的增值税税率的简并和调整。“营改增”完成后,国内增值税存在17%、13%、11%、6%等多档税率和3%的征收率,税收征管较为复杂。2017年以来推行了两次税率调整,其中2017年的《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将四档税率调至三档(17%、11%和6%);今年上半年再次出台税率调整文件《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将17%、11%两档税率均下调一个税点至16%、10%。
近期市场对于增值税税率调整的关注度不断升温。追溯起来,今年年初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就已布置了今年增值税改革方案的安排,“按照三档并两档方向调整税率水平”。8月5日《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再次对“研究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进行工作安排。9月27日财政部长刘昆接受新华社采访时,提及“抓紧研究更大规模的减税、更加明显的降费措施”。随着有关部门工作安排的加快推进,市场上对于增值税税率调整的预期逐渐升温。
三档并两档减税方案无疑会较大幅度减轻市场主体的税负负担,但增值税改革过程中仍需结合到财政收支压力进行调整,所以,未来增值税改革将会如何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