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国内经济新闻 > 正文

重视社会融资结构不均衡问题 民企融资仍然相对困难(2)

2019-01-31 09:34:58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经济在持续发展的同时,在融资方式、资金效率、投向等方面,对社会融资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尤其是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后,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越来越高。从发达国家经验看,一个成熟的资本市场,尤其股票市场,对创新活动大有裨益。提高民企在金融体系中的资金可得性和经济性,也是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的应有之义,因为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已经成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

因此,加快现有融资体系改革,对经济发展和金融体系自身的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笔者认为,可以在以下三个方面采取行动,有所作为。

首先,健全股权融资市场。对于企业尤其是初创型和科技型企业来说,股权融资,一方面可以带来低成本资金以支持创新活动,另一方面则是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发展股权融资,一是政策上给予创投机构相应倾斜。作为股权融资重要的资金来源,创投市场的活跃具有重要意义。二是拓宽股权投资人退出渠道,包括IPO、定增、股权转让,等等。三是加快股票市场的基础制度建设,包括深化对外开放、完善退市制度等,因为一个健康平稳的股票市场,能够给企业和创投机构带来正向激励。

其次,提升企业债券融资比例。一是应提高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尤其是财务信息。今年某上市公司超短融违约,引起了投资人对民企财报真实性的担忧,这不利于提升市场对民企债的风险偏好。二是资管产品净值化是大趋势,在这个过程中高风险偏好资金规模将继续萎缩,需要多样化高风险投资机构,这需要加快对外资开放、加快推出高收益债券基金等。

最后,信贷资源惠及更多企业。对于大多数企业,尤其是中小民企来说,贷款是最主要融资方式。一是企业自身,应该完善财务等基本制度,提高贷款的可得性。二是缺少担保品是制约民企融资的关键因素,可以通过融资担保基金等方式,为企业贷款增信。三是民企内部资质分化,为避免部分机构对民企慎贷甚至惜贷,可继续通过定向降准、MPA考核等方式,引导机构对民企的信贷投放。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