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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种声音谈《意见》
监管层面的种种规定,是否就像孙悟空圈给唐僧画的圈一样严格限制了农商行走出去的野心?是否让农商行成为戴着镣铐跳舞的存在?
也有一些人表达了不同看法。
兴业研究鲁政委、何帆、陈昊团队认为,从资金业务线下和线上业务的实际来看,上述“业务不出县”的要求主要针对线下业务,不包括线上业务如同业拆借、回购业务、同业存单、债券投资等,线上业务仍然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市场正常开展(此前“资金不出省”的监管要求也主要针对线下资金业务)。
该团队分析,考虑到2018年5月25日,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3号)中,流动性匹配率指标中也对贷款提出了较为有利的权重,可能促使银行提高贷款在总资产中的占比;本次直接规定贷款占比指标,可能进一步加大农商行的资产结构调整压力。为了指标达标,农商行可能在适当提高贷款(分子)增速的同时,被动收缩“其他资产”的规模,达到控制总资产增速和规模(分母)的目的。
一位农商行负责人指出,意见并不都是限制,也有很多鼓励和宽容,在明确了农商行不能做什么的同时,也提出了鼓励做什么。如《意见》支持标杆性农商行参与设立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和“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鼓励其审慎合规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行二级资本债和可转债等业务创新。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认为,过去农商行从事资金业务、同业业务的确实比较多。这些业务虽然有一定的发展空间,但不是农商行的优势所在。“金融市场的风险很大,多数农商行从事这些业务并不具备相应的风险管控能力,所以说监管的思路实际上是要求农商行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不要从事自己不擅长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