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羊补牢,犹未晚矣
个税改革本是好事,是为工薪阶层谋福利,但没想到好事变坏事。
吴刚认为,个税改革方案设计的不足已被暴露出来,相关部门需要分析了解舆情,及时出台补救措施。
但在武嘉看来,虽然《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目前处于试行阶段,有修改的可能性,但操作空间不大。“对租房收入征税是合法的,立法者在制定税收政策时需要作出全面、宏观的把握,有时的确没办法兼顾到每个社会个体。”她说。
但租房族就只能坐以待毙吗?吴刚表示,可以采用权宜之计,酌情减免一些房源税负负担,支持鼓励一些房东自愿去租赁合同备案,配合个税房租抵扣。
武嘉也表示,虽然对于出租房屋综合税率20%的说法,已有媒体更正,北京市优惠后大概在5%。但不能否认的事实是,房主要缴纳名目繁多的各项税费,光是出租房屋就需缴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增值税,以及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费。因此,给房主减免税收具有一定可行性。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接受《法制日报》采访时也给出相同建议,对个人出租住房规定一个免税政策,比如一年一个家庭租金收入不超过一定金额的话,可以免税。
但减免的范围和额度,还需看制度出台的初衷和价值取向,制度实施能否达到切实维护承租人利益的效果。
武嘉表示,“在北京这样的一线城市,租售比非常低,房主希望房租上涨心理较为普遍,而房产中介也乐观其涨。如果限制多产者免税额度,那么没有得到免税的房产,房租依然会上涨,这部分房租的上涨仍然会带动其他房租上涨,不一定给承租人带来很好的减负效果。”
亡羊补牢,犹未晚矣。目前个税改革办法刚出台,还未全面实施,仍有协调解决的余地。这也考量决策层面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