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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抵扣个税引发缴税和涨租担忧 国税总局称还在研究

2019-01-08 10:07:53  证券日报    参与评论()人

主持人左永刚:近期,房租抵扣个税引发广泛关注,房东担心缴税,租户忧虑因此房租上涨,一场心理博弈正在进行,不过,昨日一位国家税务总局人士称“此事还在研究中”。

■本报记者包兴安

近期,房租抵扣个税引发广泛关注,房东担心缴税,租户忧虑因此房租上涨。对此,一位国家税务总局人士昨日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此事涉及税务总局、财政部、住建部等部门,还在研究,并不是税务总局一家就能决定的。”

据记者了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的公告》的相关规定,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当通过远程办税端或电子模板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在月度预扣预缴时报送给扣缴义务人或者年度终了后报送给主管税务机关,完整录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等信息),即可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注意留存扣缴义务人签章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纸质件,同时将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留存备查。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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