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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抵扣个税引发缴税和涨租担忧 国税总局称还在研究(2)

2019-01-08 10:07:53  证券日报    参与评论()人

“住房租金抵扣个税是这次个税改革的一个重要突破,通过专项抵扣可以为租户减负。”如是金融研究院高级宏观策略研究员杨芹芹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但在操作过程中却遇到困难,房东不太配合,担心后续加强征管而补缴税款。这是因为按照现行法律,不动产出租所得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税费,但实际上,很多房东出租房屋所得并未纳税。但这不能成为房东不配合租户办理租金抵扣的理由,协助租户办理租金抵扣是房东的义务。

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四条规定,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第五条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第六条规定,在计征上述税种时,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不含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规定:“三、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黄志龙《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短期内,税务部门对房东的房租收入征收所得税的可能性不大,一方面是因为当前正处于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重要时期,对房租收入征税将不利于租赁市场的发展,另一方面对房东房租收入进行征税,将可能进一步推高租金。但是,长期来看,房东的房租收入作为财产性收入的重要来源,随着征税信息的不断完善,对房租收入进行征税是大势所趋。

(责任编辑:任宪奎 CF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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