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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诺奖实验室采取定期评估、动态调整的管理方式,市科技主管部门每年对诺奖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详细了解科研工作的开展、诺奖科学家及团队到位情况等。同时在建设运行期内,市科技主管部门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评估组织对实验室进行专项评估、中期评估及验收评估,对评估效果不好的视情节轻重提出整改、暂停资助、终止资助、摘牌等处理意见。
图灵奖、菲尔兹奖获奖科学家实验室的组建和管理也参照该《管理办法》执行。
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17年工作总结与2018年工作计划,格拉布斯研究院、中村修二激光照明实验室、科比尔卡创新药物开发研究院、瓦谢尔计算生物研究院及深圳盖姆石墨烯研究中心等5家诺奖实验室已在深圳挂牌成立。
附《管理办法》全文:
深圳市诺贝尔奖科学家实验室组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精神,加快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落实深圳市“十大行动计划”中组建诺贝尔奖科学家实验室(以下简称诺奖实验室)工作部署,围绕深圳市产业发展规划和布局,捕捉世界科技前沿动态,在若干重点研究方向推动自然科学领域(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诺贝尔奖获奖科学家(以下简称诺奖科学家)引进工作。为规范和加强诺奖实验室的建设及运行管理,依照《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深圳十大诺贝尔奖科学家实验室建设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组建诺奖实验室是我市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的重要举措,是我市强化基础研究、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培养造就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开展高水平国际学术交流的重要手段,旨在增强我市原始创新供给能力,提升科技创新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