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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受损:并不都是月亮惹的祸(3)

2018-12-27 09:27:48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上述两方面情况和行为合并到一起,持有人基于基金前期收益的惯性行为和处置效应行为,对于基金管理人产生了如下综合的隐性激励:当基金业绩不太好甚至发生亏损时,申购会减少,但是赎回并不会大幅提高,所以管理费会受损但是惩罚效应会被削弱;当基金业绩较好的时候,申购会随着业绩而增加,但是业绩太高时赎回更会大幅增加,这既激励了基金管理人努力提高业绩,又没有激发基金管理人尽全力争取最大的收益率甚至有意控制或压低投资绩效。

三、故事的结尾:并不都是月亮惹的祸

以上故事的内涵与实质表明,基金持有人不同的行为选择,会对基金管理人产生不同的隐性激励。其中持有人申购基金时的惯性交易,会对基金管理人产生正向的激励,鼓励其尽可能地提升投资绩效,但基金持有人在赎回行为上所存在的处置效应,却会由于如下两方面的负向影响而产生激励扭曲:在基金一定程度的亏损时,持有人并没有采取赎回也就没有降低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收入,从而处置效应实际上产生了一种对基金亏损的默许;在基金业绩非常好的时候,由于持有人的大量赎回,而导致了实际上的对基金管理人争取更高收益的限制甚至惩罚。

本文以上的研究和结论,给我们如下的启示和对策建议:

其一,持有人在申购时的惯性行为,会激励基金管理人努力创造更大的收益,但持有人赎回时的处置效应行为,则产生了明显的棘轮效应:不仅仅没有对基金管理人产生正向的激励,而且更为重要的问题在于会对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和效用最大化产生损害。这一方面启示我们,现实中发生的持有人利益受损,其中一部分损失可能正是持有人自身行为选择而导致的:并不都是基金管理人这个“月亮”惹的祸;另一方面也启示我们,有必要对持有人赎回时的处置效应行为进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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