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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对新房装修标准实行最高限价,提出“不折不扣”做好调控(4)

2018-12-11 13:37:47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五是要规范精(全)装修商品住房销售行为。在该通知印发前已批在售的精(全)装修商品住房楼幢,开发企业应按通知要求规范销售行为,完善公示信息;房管部门应当对新批精(全)装修商品住房楼幢的装修价格实行最高限价。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提供多种装修方案供购房者自愿选择。新建精(全)装修住宅预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建造销售楼盘内所有户型实体装修样板房,并由房管局或房地产(估价)行业协会通过公开随机抽签的方式选定多家评估机构,对样板房进行装修价格评估,评估后的均价作为装修销售价格。装修销售价格应当纳入备案系统进行价格管理,并与住宅销售价格分开计算。售房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将已公示的装修价格经购房人签字确认并存入购房档案。住宅预售装修价格应当在商品住房“一房一价”表中体现,并接受价格监管部门监管。

六是要规范车位(车库)出租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对所配建的汽车车位(车库)出租价格作出承诺并报价格监管部门接受监管,同时抄送房管部门,并在销售现场公示。住房预(销)售不得捆绑出租车位(车库、柴火间、储藏间等)。

七是要规范商品住房代理销售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商品房代理销售的,应当委托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按规定办理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代理费用按“谁委托谁支付”原则执行,不得将代理费用转嫁购房人。不得委托个人或者没有经过备案的机构进行销售代理;不得采取通过“电商”、“服务商”、“科技公司”等第三方,收取“团购费”、“会员费”、“信息咨询费”、“茶水费”等加价出售商品住房。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执业人员不得垄断房源、操纵房价,炒卖房号、赚取差价,代收代管甚至非法侵占、挪用客户交易资金,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强制收费。不得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通过更改预售合同、变更购房人等方式,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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