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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对新房装修标准实行最高限价,提出“不折不扣”做好调控(2)

2018-12-11 13:37:47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今年11月12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消息称,近日江西省召开2018年全省房地产市场会商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研究全省房地产市场形势,部署下一阶段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增强稳定市场的信心,着力控“价”稳市场。

江西省委常委、副省长刘强指出,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稳定市场的决心,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确保全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近期,有多个地区继续加码楼市调控。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近期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交易管理工作,房地产开发企业在3个月内不得调高经审核备案后的商品房销售价格。

12月10日,河北省承德市人民政府网站显示,近日,承德市住建局、国土局制定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在进一步加强购房资格审查的同时,明确围场县、隆化县、宽城县纳入调控范围。同时明确严厉打击规避调控政策行为。

以下为政策全文: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企业销售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近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的通知》,重点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

九大举措规范商品住房销售行为

一是要建立健全商品住房上市预报制度。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每年6月和12月向属地房管部门报送商品房开发项目预(销)售半年计划;预(销)售许可申请前须报送商品房“一房一价”表,并纳入网签备案系统进行价格管理。房管部门对未按制度报送上市计划和“一房一价”表的项目,暂缓办理网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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