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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联合发文支持上市公司回购五大看点:国有股东要做表率(2)

2018-11-12 09:21:04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长城证券的策略分析师汪毅此前在研报中称,回购的作用主要有传递股价低估信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调节所有权结构、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降低被收购风险等,其最终目的是增加公司价值。在市场低迷时期,股份回购向市场传递股价被低估的信号,同时增加市场上的流通资金,有助于提振市场情绪和风险偏好。

除了支持“护盘式回购”,《意见》对上市公司进行回购的条件再放松,如果符合上述股价下跌严重的条件,上市不满一年也可以回购股份。而且此前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等敏感期也不允许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现在《意见》中也进行了允许。

华创证券策略分析师王君认为,本轮回购增加对大盘推动力量仍然在积蓄。从回购对个股股价和财务的影响来看,发生大额主动式回购短期和长期都对股价有积极影响,且回购实施在短期内能明显改善个股业绩。

二,上市金融企业可用于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

《意见》鼓励上市公司依法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

特别提到,上市金融企业可以在合理确定回购实施价格、切实防范利益输送的基础上,依法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并按有关规定做好管理。

上市证券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应当依法通过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形式进行。

此前《公司法》的修订,通过增加回购情形,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发行可转债提供股份来源。《意见》的落实明确了上市金融企业和上市证券公司的实行情况。

东北证券研究总监付立春此前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说,回购制度是上市公司维护市场价格和市值稳定的非常重要的手段之一,目前来看不少上市公司发布了回购公告,一方面说明公司的股价确实低于这些股东自己认为的水平,另一方面也说明回购手段也被广泛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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