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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例炼钢产能指标拍卖案引关注 法学专家称或不适宜单独拍卖(4)

2018-10-26 09:03:42    环球网  参与评论()人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会长、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原巡视员何山则认为,产能指标是政府宏观调控和环保政策的要求,(强执拍卖的)做法违背了行政法的基本要求。何山将产能比作企业的“粮票”,认为企业赖以生存的指标不能用以拍卖,即便拍卖按照相关规定也必须获得当地政府批准。何山直言:如果没有相关批准去做强制执行是错误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汤维建指出,产能指标是一种政策性指标,具有行政许可的性质。工信部的文件开了一个口子,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置换,流通有一定限制。他也认为,“法院的强制性拍卖与工信部的自愿性交易规定相违背,强制执行是一种非自愿交易。”

汤维建还就执行的顺序问题提出质疑,他说:“产能是企业最核心财产,没有产能指标,企业就无法存在了。既然还有很多其他方面的财产,应当先执行其他的财产。如果没有其他财产,只能破产。产能指标拍卖只能在破产时阶段,不能在强制执行阶段。”

此外,汤维建还指出,相关产能实际上已经随着设备抵押给银行,所以强执拍卖存在疑问。“设备已经抵押给银行,生产钢铁的设备和产能指标捆绑,一个是载体,一个是灵魂。没有产能指标,这些设备就是一堆废铁”,汤维建说。

据新钢钢铁有关负责人在此次研讨会上介绍,廊坊市委市政府目前正高度关注这起拍卖案,文安县委县政府已与新钢钢铁沟通了解情况,将按照相关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以妥善处理此事。此外,河北省工商联也已关注到相关情况,正在向有关方面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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