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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例炼钢产能指标拍卖案引关注 法学专家称或不适宜单独拍卖

2018-10-26 09:03:42    环球网  参与评论()人

【环球网 记者 陈进】2018年9月29日,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文安县新钢钢铁有限公司钢铁产能(第一次拍卖)的公告》显示,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新钢钢铁有限公司(下称“新钢钢铁”)“ 2#602立方米高炉65万吨炼铁产能、2#80吨转炉96万吨炼钢产能” 被司法拍卖,并最终以4.129亿元成交。

这是一宗特殊的拍卖。作为环保压力之下产生的钢铁产能指标,被作为企业资产单独由法院强执而拍卖,属全国罕见。此前,酒钢集团翼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101.66万吨炼铁项目产能亦曾面临被司法拍卖的处境,然而随着2018年6月23日,山西省翼城县人民法院作出“(2018)晋1022破申1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酒钢集团翼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清算”,该司法拍卖因而中止。

新钢钢铁持有的“2#602立方米高炉65万吨炼铁产能、2#80吨转炉96万吨炼钢产能”被司法拍卖实属国内首例,因而引发媒体和法学界的广泛关注。

在10月24日的“河北新钢钢铁产能指标被司法拍卖法律研讨会”上,新钢钢铁有关负责人表示,这起拍卖缘于早年间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一位债权人,以最高7.5%的月息向我公司放贷1亿多元,后来因为公司未能及时还款,被诉至法院,获裁定偿付本息。”该负责人说。此案2015年9月进入执行程序,河北省高院先后指定了3家法院进行强执,但前两家法院均未能执结。2017年12月,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指定负责执行此案。2018年5月,衡水中院作出前述裁定。

国内首例炼钢产能指标拍卖案引关注 法学专家称或不适宜单独拍卖

  图为阿里巴巴司法拍卖平台关于新钢钢铁产能指标拍卖的信息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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