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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13家人防门企业建非法平台垄断涨价被罚220万(4)

2018-10-18 09:36:41    华商报  参与评论()人

而当记者说明身份和采访意图后,电话那头很快就挂断,紧接着记者电话就被拉黑。

问题4

相关部门是如何调查的?

华商报记者此后从陕西省工商局获悉,该局在当年11月初接到群众举报,就对这13家人防门企业成立“自律平台”是否涉嫌垄断性涨价进行调查。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调查中工商执法人员获悉,陕西省物价局当年10月已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进行立案,按照《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的原则,工商部门终止对此事调查。

2016年11月中旬,华商报记者来到陕西省物价局,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案件正在办理,不便透露案情。

华商报记者对13家人防门企业成立“自律平台”涉嫌集体垄断涨价的调查,一度陷入中断。

今年10月11日,陕西省物价局反价格垄断分局办案人员向记者介绍了调查经过以及处理结果,该局从2016年10月至2017年7月,对这13家公司涉嫌价格垄断行为进行了调查。

他表示,这13家公司刚开始都不承认有此行为,经过多次迂回调查,才使得案件有了突破性进展。

问题5

自律平台如何组建?

据省物价局办案人员介绍,此次集体涨价牵头人系一位人防工程检测单位离职员工刘某,因工作关系刘某与这些人防门生产企业有交集,2015年下半年在其离职后,与13家人防防护设备企业多次聚会协商,达成维护人防门信息价的共识。

2016年4月,相关人员在西安商议成立了“自律平台”,共同签订了《自律章程》、《自律协议》、《2016年自律企业份额》等3份协议,达成四项约定:一、人防门销售价格统一参照陕西省人防定额信息价;二、固定人防门安装费、运输费、技术协调费、保险费等费率;三、以统一划分销售市场为手段,分配每家企业的市场份额,确保人防门销售价维持在信息价水平;四、约定保证金缴纳办法和罚则,一旦违反约定低价销售,保证金由“自律平台”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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