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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金融不能凌驾于经济之上。回顾我国国情,近两年的“金融热”和金融乱象,已经说明了金融和经济本末倒置可能产生的危害和风险。在实体经济方面,实体企业大量投资金融,甚至放弃主业全力投入金融领域,导致产业空心化和金融过热。在人才流动方面,受金融企业高收入影响,优秀的人才大量进入金融领域,在推动金融产品复杂化的同时,也加剧了科研和实体经济领域的人才流失。
四是适度政府引导有利于实现经济金融均衡。金融天然具有逐利性,对利润低、成本高、风险大的小微客户缺少关注。要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就必须通过政府引导,推动金融服务小微个体,提高金融普惠性。如通过贷款贴息、金融机构补贴、保险补贴等手段,引导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但是,政府引导也需要注意对“度”的把握,如果把不具备偿付能力的对象纳入政府支持范围,可能适得其反,产生新的风险。例如,2002-2004年,韩国因为滥发信用卡爆发信用卡危机。又如,美国支持无力供房的个体贷款买房,引发了2007年次贷危机。综合而言,适度的政府引导可以弥补金融体系自身的缺失和不足,助推金融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作者系财政部金融司司长。本文原载于《中国金融》2018年第12期,原题为《王毅:当前中国金融体系发展思考》)
财政部PPP中心5月8日发布的信息显示,截至2018年4月23日,各地累计清理退库项目1695个,涉及投资额1.8万亿元;上报整改项目2005个,涉及投资额3.1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