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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芳家化收购缙嘉现四大违规 董事长吴桂谦等吃警示函(5)

2019-04-09 17:40:16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上述会计核算不规范导致你公司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等规定。

三、信息披露不准确

一是披露上海缙嘉的品牌使用权不准确。你公司披露,上海缙嘉拥有英国AA网等21家境外化妆品牌在华代理权,其中Layered Fragrance、Venus Lab、Radha Beauty、Elvis+Elvin、ANASTASIA等品牌授权期与你公司披露的不一致。二是披露上海芳星有关信息有瑕疵。你公司于2018年12月1日披露上海芳星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芳星)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与实际情况不符。三是未披露上海缙嘉资产、人员独立性不足的信息。上海缙嘉与上海芳星共用办公场所,资产、人员混同。上海缙嘉部分应承担的人工费用实际由上海芳星支付并计入上海芳星的成本费用。上海芳星2017年度、2018年前8个月分别支付了上海缙嘉员工工资薪酬费用125.45万元、69.5万元,分别占上海缙嘉同期净利润的4.12%、1.49%。上述情形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二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四是披露的上海缙嘉收入不准确。上海缙嘉确认跨境贸易收入未按规定扣除跨境综合税费,而将其作为销售费用处理,导致2017年度、2018年前8个月营业收入分别高估476.49万元、1517.69万元毛利率分别高估1.14%、2.67%。此外截至2018年8月31日,上海缙嘉淘宝C店未收到18嘉店铺货款,也无客户货物签收证明,但于当期确认收入6.25万元。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公司披露的上述相关信息不准确、不充分,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等规定。

四、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不规范

你公司未对收购宿迁百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等重大事项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股票回购、定期报告等已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遗漏内幕信息事项、知悉时间、登记时间、登记人等内容,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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