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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鼓励承租人自愿交回直管公房使用权,可获得货币补偿

2018-06-20 14:15:09      参与评论()人

现实中,由于当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偏低,已经无法满足管理需要,从而带来房屋完好率下降、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按照市发改委的相关安排,本市研究适当调整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并建立租金动态调整机制。”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市住建委将会同市发改委、财政部门等有关单位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有关程序要求,形成价格调整的方案。新政中也专门提到,对属于低保、低收入家庭的承租人可给予租金减免或补贴。

监管:

违规转租转借或被收回房屋

在现实的居住管理中,直管公房难以避免转租转借的难题。而新政对直管公房违规转租转借行为进行了界定,进一步解释为“承租人本人、配偶、子女三方中必须至少有一人在承租的直管公房内居住”。如果承租人迁出本市或死亡,与原承租人同一户籍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且无其它住房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符合承租条件的其它家庭成员无异议的,可按原承租面积继续承租。

为此,本市相关部门也将加大违规转租转借检查力度。违规转租转借行为首次发现应当及时进行规劝、纠正;对拒不改正或规劝整改两次后仍违规转租、转借的,可依照合同解除租赁关系,收回房屋。

记者也获悉,市住建委将依据各区的直管公房数据,统筹建立全市直管公房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完善直管公房电子档案,实现直管公房位置、面积、承租人基本情况、租金缴纳等信息的及时更新。平台接入本市住房信息系统,实现住房信息动态监管。

(原标题《申请腾退可获货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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