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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鼓励承租人自愿交回直管公房使用权,可获得货币补偿

2018-06-20 14:15:09      参与评论()人

直管公房将推“申请式腾退”,鼓励承租人自愿交回直管公房使用权,交回后可获得货币补偿;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传统四合院和老城肌理,也将施行“整院腾退”,将居民平移置换到其它修缮工作完成的房屋居住。昨天,北京市住建委针对本市不久前发布的《关于加强直管公房管理的意见》进行解读。

自愿腾退:

可优先配租配售保障房

老城是首都北京的“金名片”。直管公房新政也特意在“积极推动核心区历史文化街区平房腾退和修缮”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

区别于很多棚改项目,本市针对直管公房将推“申请式腾退”,也就是鼓励承租人自愿交回直管公房使用权。如果承租人申请交回直管公房使用权并由经营管理单位收回的,经营管理单位适当给予承租人货币补偿。

“这种腾退突出居民自愿申请,没有强制性。”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也解释,腾退也会坚持政府主导实施,与以往的市场开发模式相比,实施主体由企业变成了政府或受其委托的单位。区政府也会结合申请腾退家庭住房困难程度、外迁房源数量、资金保障计划等情况,合理统筹安排腾退工作计划。

不仅如此,直管公房的“申请式腾退”也将与住房保障政策有效对接,自愿腾退的直管公房承租人领取货币补偿后,可申请区政府提供的共有产权房源和公租房房源,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优先配售配租。

整院平移:

再利用须严格按规划执行

除了“申请式腾退”,新政还提到另一种模式——整院腾退。东城、西城区政府制定鼓励承租人平移置换到其它院落直管公房居住的相关政策,实施整院腾退和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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