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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鼓励“城中村”住房统一出租,承租人子女可就近入学

2018-01-19 09:55:48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方案》指出,发展“城中村”现代租赁服务业。鼓励村集体、经济联社租赁经营“城中村”住房,将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等条件的住房统一出租,规范管理。

允许改建房屋用于租赁。允许将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商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其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经改建的租赁住房不得分割产权出售。

对于改建房用于出租的,襄阳市规定,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应当按照民用标准执行,消防安全验收标准应与实际用途相符。

无房家庭子女可在租房区上学。《方案》指出,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权益。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外地来襄人员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市区无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就近安排和服从调剂原则安排到学校就读。

租房户可提取公积金,职工在本市连续交存3个月公积金,只要家庭在本市无房,在租房合同登记备案后,可提取夫妻双方的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租住公租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房的,按照租房面积和实际租金,每月最多可按每平方米15元提取。

《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责任分工方案》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7〕18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市住房租赁市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深入推进房地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以市场配置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赁体系,扩大租赁市场有效供给,支持住房租赁消费,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基本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形成市场规则明晰、政府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法规制度体系,努力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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