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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退直管公房可申请共有产权房
市住建委解读《关于加强直管公房管理的意见》 将建立全市直管公房信息管理平台
日前,本市出台《关于加强直管公房管理的意见》,重点对加强直管公房管理、提升管理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对积极推动核心区历史文化街区平房腾退和修缮提出了具体办法。昨天,市住建委针对文件进行专门解读。自愿腾退的直管公房承租人领取货币补偿后,可申请区政府提供的共有产权房源和公租房房源,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优先配售配租。自愿拆除自建房并将户口迁出的,可由区政府直接配租公租房。
将建立全市直管公房信息管理平台
根据意见,承租人应按租金标准及时足额缴纳租金,不得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违规活动;承租人对租住的公房及设备负有保护责任,不得擅自拆改,同时应配合经营管理单位进行房屋加固、修缮和改造。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直管公房管理水平的提升与承租人的合法依规使用密不可分,因此,意见强调了直管公房承租人应履行的义务及不得在直管公房内从事的违法违规行为。
意见规定,如果原承租人迁出本市或死亡,与原承租人同一户籍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且无其他住房的家庭成员如果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符合承租条件的其他家庭成员无异议的,可按原承租面积继续承租。
市住建委依据各区的直管公房数据,统筹建立全市直管公房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完善直管公房电子档案,实现直管公房位置、面积、承租人基本情况、租金缴纳等信息的及时更新。平台接入本市住房信息系统,实现住房信息动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