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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卡债危机:银行花式发卡 监管亡羊补牢(5)

2017-12-15 09:16:16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卡债问题也影响了台湾地区的内需和经济增长。据经建会统计,银行紧缩消费金融影响到200亿元新台币的民间消费,进而影响经济增长率下降0.15个百分点。

监管介入,协商债务解困

至此,卡债危机从消费金融扩张到金融、经济、社会各领域各层面。台湾地区监管部门这才亡羊补牢。

根据2005年4月“金管会”发布的《处理卡债问题报告》,“金管会”为解决卡债问题,提出一系列措施:(1)成立债务协商机制平台,要求银行业者主动联络债务人进行协商,且协商期间停止催收;(2)调整原本的“三五八”政策,银行双卡逾放比一旦超过2.5%,旋即勒令其停发新卡;(3)规定双卡定型化契约中应揭露利率资讯,且双卡利率以单利计息(原本大多为复利计息);(4)规定银行双卡及信用贷款最高额度为借款人月收入的22倍;(5)提高信用卡最低应缴金额至10%;(6)实施差别利率;(7)禁止银行委外催收及不当催收行为;(8)成立“阳光资产管理公司”,银行可将中低收入户的双卡债权投资入股,进行处理;(9)委托劳委会协同社福单位,主动联络失业的债务人并提供工作机会;(10)推广金融知识教育;(12)规范广告行销。

“关键的措施之一是政府推出了由法律规定的自愿性债务重组,只要客户有还款意愿和能力,就可以和银行协商,用很长的年期来分期偿还本金,利息和费用则减免,香港也有此制度,值得借鉴。” 上述银行信用卡部门从业人员称。

债务协商机制是“金管会”协调“银行局”整合各银行所建立的债务协商平台。为使债务人能顺利完成协商并尽快清偿债务,协商机制制定了一致性还款条件:

(1)债务人截至2005年12月15日,缴款延迟超过30天者,依“无担保债务总额占月收入倍数”划分成三大级别,“小于17倍”者依据专案协商,“17倍至25倍间”分60期还款,年利率3.88%,违约金为0,“大于25倍”分80期还款,年利率0,违约金为0;

(2)债务人截至2005年12月15日止,缴款未延迟或延迟未达30天但无充分还款能力者,且无担保债务总额占月收入比超过25倍者,依12期、24期、36期、60期和80期不同期数给予不同利率,期数越长利率越高,最低为12期3.88%,最高为80期12.88%。

不过,这一协商机制在当时并非无人诟病。“那个时候金管会可谓两面不讨好,金管会一来想要避免道德风险,不希望破坏欠债还钱的社会价值观,二来又想将损失与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但结果是卡奴骂、银行怨,”老王回忆称,当时社会舆论认为,协商机制会让卡奴继续观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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