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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夏利:控股股东拟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控股股东将变更

2017-09-22 09:12:52    东方财富网  参与评论()人

一汽夏利发布公告称,一汽股份拟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将发生变更,股票继续停牌。

一汽夏利:关于重大事项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夏利”、“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股份”)拟筹划与本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7年9月8日下午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7年9月8日、2017年9月15日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2017-临037)、《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2017-临039号)。2017年9月21日,公司接到一汽股份上级单位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一汽集团”)通知,一汽股份拟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所持公司部分股份,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发生变更。根据国有股权管理相关规定,本次股份转让相关事项须经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相关股份转让信息须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性同意后方可确定并对外披露。

由于目前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相关报告、审批程序尚在进行中,能否通过审批及通过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转让采用公开征集程序进行,受让方也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9月22日起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事项进展公告。由于筹划的重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消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2日

关键词:一汽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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