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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原副行长:对虚拟货币,制度必须严密、手段必须跟上、监管必须严格(7)

2017-09-18 15:15:35      参与评论()人

在“网络数字币”不断发展,影响力日益显现的情况下,2016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又宣布要“早日推出央行主导的数字货币”,这无意间给“网络数字币”提供了巨大的增信,很多人一下子觉得央行之所以急于打造和推出自己主导的数字货币,就是因为新兴的“网络数字币”真有生命力,真的可能颠覆央行的法定货币,已经迫使央行赶紧进行应对,因此,也说明其真有价值,甚至潜力无限,必须抓住机遇尽早投入!大量的资金涌入,使规模有限的“网络数字币”对法定货币的价格随之大涨。而价格的迅猛上涨,又吸引更多资金涌入,泡沫和风险,包括操纵市场和欺诈传销行为随之膨胀。特别是ICO的爆发式发展,正在广泛吸引社会公众和资金投入,更是带来极大的风险隐患,而中国已经成为“网络数字币”挖矿、交易和ICO全世界最集中、最高涨的地方。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经过调研,中国人民银行联合相关部委在全世界率先叫停ICO,进而叫停比特币等网络数字币的交易平台,可以说是非常果敢、非常必要的!

但问题是,作为虚拟商品,比特币应该可以自由买卖或交易,为什么现在却要叫停哪?

这就需要重新审视比特币的定位。现实的情况是,比特币早已突破了比特币本身的网络范围,开始流入社会兑换成法定货币,甚至直接用于购买实物或服务(当然是通过网络技术,前端确认、后台进入比特币网络进行清算),进而出现了专门的比特币交易平台进行跨国境、多币种自由兑换,已经具备非常明显的货币功能了,但由于缺乏必要的金融监管,不仅比特币网络对参与者实行高度匿名(而非实名),而且比特币交易平台也没有实行严格的实名制、托管和保证金等制度,成为洗钱、非法资金转换和转移等的重要工具,直至最后出现缺乏约束、迅猛发展的ICO,风险隐患急剧膨胀。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再不调整比特币属于“虚拟商品”的定位,不对比特币等网络数字货币进行必要的金融监管,显然是不合适的!

2016年8月《中国金融》刊登的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的署名文章“中国法定数字货币的理论依据和架构选择”中指出,“近年来,数字货币热潮兴起”,“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某些类数字货币在私人部门率先得到应用”,“中央银行应逐步实现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和对私人部门类数字货币的有效监管”。这里首次清楚地将比特币等网络数字币定位于“私人部门类数字货币”,承认其存在一定的货币功能,并强调央行要对其实施有效监管,应该是认识上的一大进步。